1.各類鋼結構防腐應標明罐名、序號(一般由東向西、由南向北)、計量刻度值和計量單位。
2.并非所有設備的表面上都標有設備名稱,只有編號。設備(如泵、減速機、空壓機等)的運行方向標識必須保留,不得涂漆。如果丟失,則應使用紅色油漆填充。
3.紅色油漆通常用于油漆標識。如果設備表面為紅色油漆,則使用銀灰色油漆。
4.各種罐和泵的標識:在泵出口管上1.6m高度處標記泵的名稱(避開前面可見的位置,用記號筆在后面標記)。鋼結構防腐材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必須有合格證。雖然這是一些問題,但它可以顯示這種材料的性能和穩定性,并在關鍵時刻發揮良好作用。
5.對于氣動閥門,應標記分類號,不得有名稱;應在適當位置(如管架下方)標記手動閥的名稱。
6.對于長管道,應在每個適當的距離或分岔處的適當位置標記管道名稱和方向,以便于追蹤。
7.各小組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進行識別。
8.車間油漆按責任劃分。小型技改項目的涂裝工作由班組完成。大型技術改造或改造項目由車間另行安排。
9.鋼結構防腐施工現場的涂裝現場應做好防護工作。無關部位不得涂刷,涂刷部位應做好防護。旋轉或移動設備部件(如滑輪等);可以涂漆,但設備銘牌不能涂漆。
10.鋼結構防腐中易發生酸蝕的部位的支架、棚或管架的底漆應涂環氧樹脂防腐材料,以提高防腐能力。